循环经济与“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线性经济发展的方式不同,循环经济要求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发展效益,其物质循环模式是“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反馈式循环过程。
循环经济是对经济发展方式的创新,不仅可以减少资源的消耗,而且可以大大减轻对环境的污染。结合我国挖掘机行业的实际情况,在推进绿色制造、发展循环经济、以及节能减排方面建议应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政府应鼓励民间出口在国内形成的旧挖掘机(包括在中国建厂的外资企业生产和销售的、已使用数年的挖掘机)。更新装备,提倡尽量使用新的或机况好的挖掘机以降低能源消耗和减轻污染物的排放。目前国内二手挖掘机出口不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可增加6~8%的退税率以鼓励旧机出口。
(2)强制性淘汰国内使用年限过长、效率低、污染重的挖掘机。应制订一个行业标准,并有一个与此适应的激励机制与其配套;
(3)逐步淘汰斗容量在4立方米以下的机械式挖掘机。
1985年当时建设部下文淘汰高能耗、技术落后的机械式挖掘机(不准生产和销售),到目前为止斗容量在l立方米左右的机械式挖掘机已不复存在。但据了解,较大的、4立方米左右的机械式挖掘机仍在继续生产和使用,特别在矿山上使用量高达数千台,这批设备应限期淘汰,完全可以采用先进的液压挖掘机代替;
(4)强制性的规定不准使用灌装水泥、废铁块以及别的废弃物混合在一起、外表用铁皮包盖的配重结构。这样的配重每年增加几万个,每个配重重达数吨至数十吨,这样的配重是不能回收的,将造成大量工业垃圾,污染环境;
(5)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07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进口二手机验收规范”,挡住不合格的高能耗、高污染的挖掘机进口;
(6)完善液压挖掘机节能以及挖掘机用发动机排放标准的制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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